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请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带头人培养计划”)属于我省五大类科技计划体系中基地和人才计划,下设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同时区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对象不同,又分领军人才项目(学术类)、领军人才项目(技术类)、青年人才项目(学术类)、青年人才项目(技术类)4个类别。
二、遴选方式
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网评和会评两轮评审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项要求
1.每人每年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类别不得超过1项。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2.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1年时间尚未签订科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
3.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领军人才项目不超过10人,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不超过15人。
4.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动南昌大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支持南昌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冲击“世界一流学科”,拟对南昌大学申报带头人培养计划放宽限制申报数量,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数量由10人增加到20人,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数量由15人增加到30人。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省科技事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2.项目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使用,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在申报前,均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如未办理电子印章的,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3.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按照申报限项要求,做好本单位申报人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2年1月18日起,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2022年2月15日17时前提交,学校将于申报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前审核。
纸质申报材料:
1.系统中科研处审核过的申报书1份(A4双面)
2.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需分管领导签字)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李弘 彭鑫源
电话:0797-8393630/13907979113
科研处
2022年1月22日
附件:1.2022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申报流程
2.2022年度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4.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