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与科研经费规范管理,经研究,学校专门设立科研经费管理监督举报平台,接受广大师生与社会监督。
一、监督举报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监督举报内容
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的实施办法》(师大发〔2024〕10号),《赣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师大发〔2023〕34号)《赣南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师大发〔2023〕35号)等科研诚信与科研经费规范方面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1.信函举报: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赣南师范大学敏毅楼(原后勤楼)二楼213室科研处成果科。
邮编:341000
2.电话举报:0797-8393630
3.邮箱举报:Kyc@gnnu.edu.cn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并提供线索材料,原则上鼓励实名举报以便及时核查和回复。学校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2.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3.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赣南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