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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21]63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1-09-17作者:kyc 浏览量:

科研字[2021]6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1]17号)文件,我省2021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项目名称及要求见《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其中: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设立的“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为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共设立10项,名称仅作方向性参考,申报人申报时可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除此之外,其他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按指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申报条件

1.“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项目负责人原则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其他所有项目申报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项目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申报者须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有一定的驻所及研究时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不要求驻所时间。

4.在研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含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招标课题、创新团队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资助2万元,立项课题组需与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经费由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其他项目资助经费均由发布招标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安排。

四、其他要求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专项研究课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需在显著位置(我添的)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第一署名单位不作要求。其他所有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招标课题所在重点研究基地。

、申报办法

1.网上填报。申报人登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 http://47.114.81.8:8500/),参照《重点基地项目填报操作手册》(https://www.yuque.com/chenwei-nvcga/keyan/cy6u06),在线填写并打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2.材料报送。

(1)《申请评审书》(2,A4双面打印,其中“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须同时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需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10月8日前在系统进行项目填报后提交,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13办公室。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9月17日

附件: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