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1]40号
各相关单位:
赣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1年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1.赣州市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举措及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路径研究
2.推动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创新路径及重点举措研究
3.赣州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研究
4.推进赣州稀土和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布局、障碍因子及实现策略研究
5.新时代赣州市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
二、投标课题组条件
1.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每项课题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担负实质性任务;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地方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其中,课题对应研究方向的地方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应占课题组成员1/3以上。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正在主持各类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含专项)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课题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开展研究,责任单位须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对课题经费进行有效管理。
4.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研究有关要求
1.课题组必须严格围绕选定课题方向,提高站位,树立问题意识、对策意识和创新意识,研究重点应放在解决赣州实际问题上。
2.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组应开展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根据课题研究方向,前往3个以上相关发达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时间不得少于7天。为保证调研质量开展调研应提前和市社联沟通,市社联将视情况随同调研。
3.课题严格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地区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全程管理,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对策性研究报告。
4.课题组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接受市社联组织的中期检查,并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内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市社联提交1份5千~1万字的对策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鉴定的,给予办理结题。取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或赣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免于鉴定。
5.课题研究相关成果在市社联公开发布前,不得自行发表。课题组所获各级领导、部门批示,需及时反馈给市社联。
6.课题同时须按照省社科规划地区基金项目的要求结题。
四、经费资助
课题经费按10万元/项进行资助,鼓励申报者所在单位给予配套经费。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4份(A3双面打印)
2、《活页》13份(A3双面打印)
3、《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
4、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
请各位申报者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至科研处213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网上办公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5月31日
附件: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