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1]32号
各单位、各部门:
经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经开始。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另行发布招标公告,一般项目面向全省申报,共设立200项,每项经费资助额500元。
三、申报者应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须按照省厅下达的名额申报(详见附件)限项申报,超过名额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我校申报名额为25项。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5月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A3双面,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一式4份(A3双面,中缝装订)、科研承诺书1份、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213办公室,并将电子稿申报材料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联系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资料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