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开展好2021年度赣州市市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根据《赣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管理制度》,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此通知精神,积极按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申报了2020年度赣州市社会科研究一般课题(即赣州市社科百题,含重点课题),并在2021年元月底前按规定完成结题的社科研究成果。
2.发表在2020年的《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的理论文章。
3.2020年完成的其他对赣州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社科专著、科普读物。
4.本次参评成果包括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普及读物、专著、工具书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凡电子出版物、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以集体名义发表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
二、评选条件与要求
参评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显著的社会效益。
1.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我市或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新、能落地,对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2.学术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前进,或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的独到见解。
3.科普读物。在宣传普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喜闻乐见。
三、申报步骤和要求
1.教学学院组织申报。各教学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赣州市社联文件,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
2.申请人认真填写《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2020年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与申报参评成果的原作、佐证材料一并交所在教学学院科研秘书。
2.教学学院审核整理后,纸质稿(1份)于3月29日前交科研处209室,电子稿(按照公文格式进行排版的Word文档)统一打包发至科研处徐莉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注意:压缩包以“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二级学院+姓名”命名(例如: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教科学院+张三)。
联系人: 周新 徐莉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3月4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
知
附件2: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