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0】94号
各教学学院、科研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2019年度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督促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科研实验室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各教学学院、科研平台的科研实验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
各学院(单位)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
突出重点环节: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等);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具有学科专业特色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情况等);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院危险源的种类、分布、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等情况);
4.实验室气瓶,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的使用与运行情况(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等);
5.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紧急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查阅和上交资料。查看各科研实验室制度文件、相关台账、整改记录等。
2.现场检查。检查组重点抽查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若干科研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逐项核查现有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时间为:11月5日,请所有科研实验室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科研处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2019年度整改“回头看”的通知.doc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