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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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03作者:kyc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2020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 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 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 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 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 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 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 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 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 3 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 不超过 10 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3)自筹经费项 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 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 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的支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将另作安排,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 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 与一般项目相同。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 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 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 (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 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 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 (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 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 个申请者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 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9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 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 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 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16 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 2018、2019 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 停 2020 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需下载 2020 年版《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 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 2019 年 8 月 27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 《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 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 教〔2016〕317 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 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 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7 日,学校科研处将对所申报 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 份,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并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 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 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科研处截止受理申报时间:2019 年 9 月 17 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的材料包括: 1.各学院科研秘书要确实履行职责,务必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学院项目申 请书进行初审,严格把关。 2.科研秘书将本学院电子和纸质申报一览表、学院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评 审书》(A4 双面打印,签字完整)一式 2 份以及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 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说明 1 份一并交至科研处。 3.《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定稿(请确认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word 文档处于“检 查并保护”状态,纸质和电子版申请书内容须一致,每个项目以申请者姓名命名 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base.dat 需保留)。 以上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 电话: 0797-8393630

科研处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