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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03作者:kyc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2019 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9 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一带一路” 语言文字研究专项、语言文字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专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 50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 10-20 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 5-10 万元,专项项目根据实 际需要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 条件的,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 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 多可参与两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申请。

(三)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方式。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填写和提交。 2.申报说明。依据《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 2019 年度项目指南》(附件)申报的 项目,项目类型请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带一路”专项或信息化专项, 除注明“题目自定”的专项项目外,其他项目名称不得更改。已通过初审的 2019 年中青班 项目和民族班项目请选择相应项目类型填报。除以上项目外,请勿选择其他项目类型,如填 报视为无效申报。 所有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申报时请注意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重大 项目 3 年,重点项目 2 年,一般项目 1-2 年。 3.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后,导出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 五份、A4 双面打印)于 2019 年 9 月 6 日 12 点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 3 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 理责任。

(二)项目评审 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凡立必评,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根据通知要求参 加现场答辩。立项名单拟于 12 月前公示。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 电话: 0797-8393630

科研处 2019 年 9 月 2 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9】5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