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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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9-22作者:kyc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按照《申报公告》要求,认真做好今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从今年起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自行商定,全国社科工作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二、申请要求

学术著作外译项目: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在官方语言为外译语种的国家至少1年以上学习、访问或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所在国母语水平(以提交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为准)。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必须至少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及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出版责任单位和申请人须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附在申请材料中。申报成果同一语种的外译版权只能授权一次。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5)。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酌情受理,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3.学术著作类项目实施中外编、译、学协同合作的团队制,由联合申报主体共同商议组建课题组。项目申请人应承担主译或次译工作,具备一定以文版所在语种写作的能力或著作所涉学科的研究能力,具备一定与外方学界的联络能力。课题组须至少配备一名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名项目涉及学科的中外专家学者。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般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人员为主,参与课题组的人数不限。鼓励海外汉学家、译著所涉领域优秀华人学者和外方其他学者以各种形式参与课题组。外方成员须认真负责、对华友好。最终出版成果须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按照国外出版机构要求进行署名。

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4.申请期刊类项目的,外文学术期刊须有CN号、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

1.请各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

四、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时间

各学院(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材料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在汇总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及时报送科研处。

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以人名为单位建文件夹)、申报信息汇总表,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李弘网上办公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19年10月9日(周三)前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以人名为单位建文件夹)、申报信息汇总表的纸质版以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科研处2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李弘 彭鑫源

联系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19年9月22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9】57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