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科研基地(平台)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9]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校各科研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
2.各学院、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分析研判和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发现问题要分类建立台账,及时落实整改治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请各科研基地(平台)实验室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附件《实验室安全巡查情况报告表》纸质稿报送科研处217办公室邱祥莺老师处。
附件:实验室安全巡查情况报告表
科研处
2019年5月13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巡查情况报告表
教学学院:(盖章)时间:年 月 日
类别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需请学校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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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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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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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管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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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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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每半月报送一次,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填报人(签字):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