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赣教规办[2019]4号),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教科规划2018年度中小学和高等学校两个系列立项课题。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1.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自行填写《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9月2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两份至科研处213办公室李弘老师,上述电子版材料发网上办公。
2.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2018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地各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其他事项
根据省教科规划办通知,为避免无故拖延课题研究和结题现象发生,请各校对最迟须在2019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18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逾期未办理结题将做撤项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做好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科研字【2019】3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