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清理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2012年度到期未完成项目的通知》,为加强对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今年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将开展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江西省社科规划2012年度批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须在2018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届时仍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予以终止处理。
2.对于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说明延期理由以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于2018年9月10日前提交《省社科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原则上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五个月。
三、具体要求
1.对于所有终止项目,将追回已拨研究经费。从终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2.各学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特别是对即将清理的课题逐项摸清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结项。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学院(部门)清理项目名单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科研处217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曹东辉
电话 0797-839361013766315871
科研处
2018年6月21日
关于清理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2012年度到期未完成项目的通知(科研字[2018] 4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