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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科研字【2018】27号)

来源: 日期:2018-05-11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各单位:

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做好成果登记及相关申报工作。现将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与要求

申报推荐奖种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候选项目(人选)申报时,需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站的“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按照要求上传、提交,登录账号密码请向科研处咨询。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科技奖励的社会公信度,今年对推荐的2018年度省科技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和候选项目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包括纸质、电子推荐书及其附件。纸质推荐书及附件提交2套,其中盖有红章的原件1套(在首页右上方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1套。原件中附件部分的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获奖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其余一律提供原件。纸质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并装订,胶装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电子推荐书在“江西省科技奖励申报推荐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上传的附件要求必须是原件的扫描图片。

2.推荐单位的《推荐函》1份。

(二)推荐书填写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要求见《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请务必严格按照《推荐书》的填写要求填写推荐书,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并请准确填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以及候选人的姓名、手机、固定电话及E-mail地址。

(三)附件要求

附件材料应严格按照《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提供。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开具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工程类项目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是已授权的,科普类项目须提交3套科普作品,否则不予受理。经济效益证明材料,是指该项目实施过程直接产生的效益凭证、票据证明等,主要是税务部门的缴税证明。应用证明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未在本省直接应用的候选项目,应提供我省候选单位获得的经济效益证明。

(四)其他

纸质材料规格均为A4标准纸。推荐材料纸质件应与网上提交的内容一致。推荐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安全、技术保密内容。推荐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人选),应严格按照核心创新点确定项目(人选)所属奖种、学科(专业)评审组。

三、推荐时间

凡推荐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项目,其科技成果必须在2018525日前完成登记,并在6月30日前成果无异议;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推荐截至日期为629,推荐项目纸质材料等报送截至日期为630,逾期不予受理,详情请见相关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彭素琴 联系电话:0797-8393630 、18270776109

科研处2018年5月11日

附件1: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附件2.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3.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说明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科研字【2018】27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