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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 [2018]10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18-02-06作者:曹东辉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系国家级项目,资金资助力度很大,请各相关学院(部)积极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艺术基金将面向全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申报主体为个人)、“传播交流推广”(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和“艺术人才培养”(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国家艺术基金

二、申报时间

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时间从2018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8日截止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网上提交成功后,请打印正式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要求统一用A4纸型双面印制,并附上其它申报相关材料,在2018年6月8日前交到科研处21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各申报主体符合申报要求的都可以直接网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在注册申报前仔细阅读《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等文件,深化项目创意和设计方案,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同时,建议申报主体注意申报时限,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集中在申报后期遭遇网路拥堵,延误申报。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申报通知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曹东辉

电话 0797-8393610

科研处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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