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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7]32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17-08-22作者:曹东辉 浏览量:

科研字[2017]32号

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社政函【2017】24号)文件,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2)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 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 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申报成果为近5 年(2012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江西省每所高校限报1项,参加省教育厅遴选。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2017年8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申报人登陆后,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3.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我校工作安排

各位申报者请于9月4日前,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在线打印的《申请书》2份、《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附件4)1份并签字盖章、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同时将电子版传至曹东辉网上办公邮箱。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曹东辉

电话 0797-839361013766315871

科研处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7]32号).doc

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