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科学院: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预征集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省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赣州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江西省科技厅按照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指南编制由赣州市形成联合基金项目初稿,报省科技厅同意后实施。项目一般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其中重大项目100-300万元/项,重点项目30-5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
二、重点领域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结合《赣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面向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稀土、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环境、装备制造等相关科学领域进行征集凝练。
三、指南建议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赣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应用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上级科技部门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原则上控制在300 字内,同时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赣州市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省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四、征集要求
(一)各理科学院应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院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分领域对本单位申报指南建议逐个进行把关论证,并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推荐。
(二)本次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每个理科学院报送指南建议1 项。
(三)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江西省科技厅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五)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五、材料报送
请各理科学院于2024年4月22日17:00前,将《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汇总表》、专家论证佐证材料、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纸质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2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艳妮老师网上办公邮箱。
科研处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1. 市科技局《关于预征集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赣南苏区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zip
2. 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