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省部级科研基地: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现进行2023年下半年学校学术交流情况汇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本单位2023年度7—12月份的学术交流情况汇总表(附件,共 4 个子表)于 11 月 30 日(星期四)前报至科研处,纸质版汇总表均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另电子版汇总表及佐证材料请打包发送至徐莉老师网上办公邮箱。
二、如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为空,也需在对应表格中填写“无”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并上交汇总表。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为便于汇总和统计,表中涉及到日期的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并统一按“月.日”或“月.日-月.日”格式(如4.23或 5.22-5.25)填写;因表头中已有2023年,故只需填写“月和日”。
2.表 1《承办会议情况汇总表》中,参会人数、提交论文数数据要准确,如果没有请填写“无”、备注栏会议级别均需填写,另需提供办会佐证材料(会议申请审批单)。
3.表 2《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汇总表》,要在备注中注明会议级别,请在对应栏中打“√”;另如有同一个会议多人次参加的,只需填写一行,列明参加人姓名,按参加人数计算人次,另需提供教师参会佐证材料(会议通知、邀请函、新闻、图片等)。
4.表 4《教师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报告情况》,会议名称及地点、报告类型需填完整,佐证材料同上。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徐莉周新
电话:0797-8393530
科研处
2023年11月26日
2023年7-12月学术交流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