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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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科研字〔2023〕30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3-11-06作者:邱祥莺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各科研平台:

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提升全校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精神,进一步明确学术规范标准,夯实学术规范理念,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赣教研字〔2023〕16号),结合学校纪委《关于开展2023年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师大纪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 通过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科研氛围,防范和杜绝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学术不端、作风不实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 通过学习、讨论等形式,广泛宣传便于教师了解、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术道德自律、坚守诚信底线意识。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各部门,各科研平台要认真组织师生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2019年6月)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18年5月)

3.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4.《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国科金发诚〔2022〕53号)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

7.《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8.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9.《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10.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科发监字〔2019〕105号)

11.关于印发《江西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科发监字〔2022〕194号)

12.《赣南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师大发〔2020〕8号)

13.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师大党发〔2019〕15号)

14.《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师大党字〔2019〕14号)

15.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师大党发〔2019〕14号)

三、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各科研平台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座谈、讲座或宣传活动。让师生切实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全校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操守。

2.请各单位、各部门,各科研平台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总结报告(纸质稿,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1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217办公室。活动材料的电子稿如开展情况汇总表、总结报告、活动签到表(扫描件)、现场照片等发至邱祥莺老师OA邮箱。

附件:

附件1: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附件材料.zip

附件2:2023年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