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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的通知(科研字[2023]18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3-05-29作者:徐莉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3]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研修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加研修学员名额及条件

1.我校本次培训人员推荐名额为2名。

2.学员应当选派年龄55岁以下,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哲学社会科学类院(系)、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学科研人员参加研修。

3.2019年及以前参加过研修的学员,可以再次报名参加研修。

二、研修时间

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7月7日。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6月2日下班前将经学院负责人同意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学员登记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学员报名汇总表》交到科研处209办公室,并把电子版发到科研处徐莉老师网上办公邮箱,联系电话:0797-8393350

四、研修报到要求

1.参加研修学员于6月18日(星期日)14:00-17:30到省委党校南昌大道校区(南昌市新建区天福大道669号)学员一楼大厅报到,不得请假。当天未报到的学员视为自动退学,不再办理报到手续,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2.研修学员报到时,应提交填好的《学员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两寸免冠照片2张,交纳伙食费10元/天(扫码支付,不收取现金),日常生活用品自带。

五、研修学习要求

1. 参加研修学员名单确定上报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人员,也不得中途退出培训。

⒉.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必须统一在省委党校食宿,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

2. 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须由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请假报告。总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违者按退学处理,不发放结业证书,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1.赣教社政字[2023]8号关于举办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的通知.pdf

2.附件: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67、68期)学员报名汇总表、登记表.doc

科研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