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科规划办工作安排,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弘扬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坚持以教育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充分发挥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服务全省教育工作大局。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项目。
2.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客观,不徇私情,发扬学术民主,反对学术泡沫。
3.坚持突出“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专业视角、连续性研究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课题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确保课题立项质量。
三、申报类别
本科高校系列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三类,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四、申报限定
1.实行新的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2项,请各单位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尤其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组织与实施工作。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近三年内(指撤项时间在2020年5月7日之后)因未按时结项自动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必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4.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多家项目结项。立项后,凡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一式十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单独装订)、《申报汇总表》(学院需做好排序)、科研诚信承诺书及情况说明报送至科研处21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的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联系电话:0797-8393630
附件: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本科高校系列课题申报资料.zip
科研处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