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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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通知》的通知(科研字【2022】44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2-12-14作者:kyc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和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严格初审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按照确保质量原则,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2.本次项目实行限额,我校限报8项。

3.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申报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2.各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根据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报送纸质材料。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 7 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2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 7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因网上申报时间从2023年2月1日开始,电子材料由申报者于2月5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徐莉网上办公邮箱,同时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者于2023年2月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09办公室。

联系人:徐莉,电话:0797-8393630。

附件: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赣教社政办函〔2022〕1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