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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使用科研经费申购科研仪器设备计划的通知(科研字【2022】37号)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2-09-26作者:kyc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

接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现开始启动2023年度科研仪器设备申购计划,为做好2023年度的科研仪器设备申购工作,请各学院(单位)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2023年度科研仪器设备申购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1、 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好科研仪器设备申购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交科研处。如使用课题项目经费申购的,须经计划财务处审核经费余额后再报科研处。

2、 购买多台仪器设备者,还需填写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交所在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后交科研处。

备注:此次申购的仪器设备是指从申购人科研项目经费中开支的仪器设备。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按照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设备计划申报工作。政府采购原则上购买国产产品,必须购买进口产品(含苹果电脑)的应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采购不能指定品牌,也不能完全照搬某一品牌某一型号设备的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应突出主要的内容,具能满足三个或以上的品牌和型号(标明推荐满足的三个品牌和型号);江西省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没编入本次计划的任何设备或服务,在2023年一律无法采购。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详细填写技术参数,交到所在学院统一审核,由所在学院一并汇总,将填报的科研仪器设备申购申请表和2023年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汇总表于2022年9月29日(周四)下午5点之前递交到科研处2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李弘老师网上办公邮箱;纸质材料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如使用课题项目经费申购的,须经计划财务处审核经费余额后,再交科研处213办公室李弘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 电话:0797-8393630 13907979113

科研处

2022年9月23日

关于报送2023年度使用科研经费申购科研仪器设备计划的通知(科研字[2022]37号) (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