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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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2-05-09作者:kyc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与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2022年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2022年度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院校、省直科研机构、省直有关单位研究骨干。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

智库峰会项目、年度研究项目按省社科基金项目对待和管理,项目类别根据结项成果质量作重大、重点、一般课题认定,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年。课题经费按照《江西省重点高端智库、重点培育智库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赣宣字〔2022〕3号)规定,由课题对应省重点智库单位从省委宣传部下拨智库经费中列支。

三、申报要求

1.智库峰会项目可设双组长制,原则上邀请院士或国内知名专家担任首席专家,结合江西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并出席2022江西智库峰会有关活动。省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年度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熟悉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3.智库峰会项目、年度研究项目课题组由省直实际工作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主要研究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已承担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专项研究项目、委托项目、省智库项目)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自主申报、集中评审等环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结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由省社科规划办下发立项通知书。

2.项目成果形式原则上为研究报告,按相应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项目管理

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智库办按照工作要求和研究进度,通过中期报告、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同时,按照《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相关研究成果的验收和结项工作。

六、其他要求

1. 自选课题不予资助,指南中选题不得更改

2. 选题后承担单位为经费提供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

均可申报。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2年5月1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3份,A3双面打印),活页(2份,A3双面打印)、汇总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情况说明报送至科研处213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联系电话:0797-839363

科研处

2022年5月6日

附件:2022年度江西省智库项目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