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1】62 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赣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师大发〔2017〕44 号),2021年度赣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申请开始受理,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的第一完成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或退休教职工(不含参编、编著)。
2.本基金只受理已签署出版合同或已列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有出版证明)的学术著作。要求签署出版合同的出版社与出版著作涉及的专业相关,重点资助: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等出版社合作的著作。
3.本基金所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含一般性文学作品、通俗读物、编著、工具书、教材、译著、资料汇编。
4.已获得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等经费资助的专著此次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基金对已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或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资助。
2.对未接受过其他渠道资助且为学校博士授权点建设相关的重要学术著作,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资助。
3.凡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在扉页上用显著字号注明:“赣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
4.受资助的著作第一著作人应与科研处签订“赣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出版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者材料于2021年10月9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1)、书稿及出版社的出版合同交科研处。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徐莉 周新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9月6日
关于组织申请2021年赣南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的通知(科研字【2021】6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