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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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1-01-27作者:kyc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202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3.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5,学校科研处将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上传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一览表》,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后,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1份,A4双面打印)、《申报一览表》(1份,需盖章)、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需分管领导科研签字)个人及团队成员政审等情况说明(1份,二级党委领导签字盖党章)等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13,并将电子稿《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网上办公,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1月27日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doc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3.2021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4.情况说明.doc

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6.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