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1】21号
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附件7)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此通知精神,积极按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社科工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附件1)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含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等)、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单位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 等格式。
(2)书面申报: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4. 电子版文档:《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由各学院(部门)统一填写并发送至徐莉网上办公邮箱。
5.本次评奖实行分级分类申报受理,省社联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省直单位、驻赣中央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省属学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设区市社联受理本设区市、县(区、市)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报参评成果的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与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并交到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教学学院审核整理后,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8日下班前交科研处209室,
联系人:周新 徐莉 电话:0797-8393610
科研处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附件3: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附件4: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附件6: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7: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1: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pdf
附件2: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pdf
附件3: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pdf
附件6: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7:《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