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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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0-11-26作者:kyc 浏览量:

科研字[2021]70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6号)要求,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开始申报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学校将在2020年实际立项数量的基数上,确定学校的立项指标数。

三、资助方式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经费资助一般按青年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安排,省教育厅不拨付资助经费,经费由学校自筹另行资助。

四、申报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2021年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条件规定如下:

1、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1项(参与人员不限);

3、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负责人)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指负责人)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

4、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原则上有在研国家级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再列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6、优先重点资助近年有高质量论文及成果并且无经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7、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8、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省内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五、申报学科

2021年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申报学科领域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代码(分数理学部、化学学部、生命科学学部、地球科学学部、工程与材料学部、信息学部、管理科学学部、医学学部8个学部)。例如:申报学科领域:A0101:数论。

六、其它

1、研究时间:2022.01—20XX(2-3年);本项目研究任务期限必须满两年,两年以上方可申请结项。

2、申报截止时间:请各位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11月9日(周二)前将本学院符合申报要求的纸质《申报书》(A4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四份)、《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1份以及科研诚信承诺书交至科研处213,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李弘老师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李弘 彭鑫源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_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