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0]9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校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办字〔2020〕5号),2021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强调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在“实事”中“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科分类系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分类如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德育、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教育史,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学科填写。
三、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分重点、青年专项、一般课题三大类别,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五、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以上(含2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申报办法
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分配名额80项。请各位申报人员在2020年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交至各教学学院,经教学学院审核排序后,统一报科研处。
请各教学学院统一将审核合格并且排序好的相关材料(纸质申请书、汇总表、科研承诺书)于2020年12月8日前报科研处213室,申报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彭鑫源老师网上办公,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书3份,匿名活页5份(均为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2.汇总表(学院盖章和主管领导签字)1份
3.科研承诺书1份
4.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稿(word版,分开报送)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彭鑫源 李弘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202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校系列)申请书和活页.docx
附件2: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