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0]66号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省教科规划办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论文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提高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教育实证研究,省教科规划办将在广泛征集基础上,推荐10 篇优秀教育实证研究成果参与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范围为2019年度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研究论文。
二、基本要求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应为实证研究成果。
基本要求包括:
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
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
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
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奖励办法
详见附件1
四、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五、申报办法和时间
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请填写《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和成果一览表(见附件3),连同成果电子文档(PDF或CAJ格式)在2020年9月1日前统一打包发至科研处周新网上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压缩包以“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二级学院+姓名”命名(例如: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教科学院+张三)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周新网上办公邮箱。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周新 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0年8月4日
附件1: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2:第四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一览表.xlsx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