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20】1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提出重大挑战,也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启动专项项目,努力为科学防控和应对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轻其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提供决策支撑和对策建议。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承担相关领域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鼓励申请人联合实际卫生管理部门、经济社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各大医院等组成联合攻关团队,鼓励海外优秀学者参与课题申请,管理科学部在组织评审和资助中将给予优先关注。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上述18个研究内容之一的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申请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提出具有创新思路、能够将成果转化应用或指导实际工作的研究设计。
2.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特别是2020年度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有关规定,不符合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项目名称应与上述18个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4.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撰写申请书。申请代码1选择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
5.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6.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16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电话 0797-8393630/13907979113
科研处
2020年2月25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
“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