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接江西省科技厅通知(赣科发计字〔2019〕125 号),现已经开 始申报 2020 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参照《2020 年度江 西省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执行,请各单位、 各部门组织好老师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方式。2020 年省级科技计划试行 2 次集中发布指南 和组织申报,部分科技计划试行“常年申报”。
1.指南分二批发布
第一批发布的指南包括基础研究计划中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中的协同创新体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公开竞争类项 目。第二批发布的指南包括基础研究计划中的管理科学项目、科技重 大专项中的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的定向择优和定向 委托类项目、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中的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基 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等。
2.试行常年申报
2020 年对科技重大专项中的协同创新体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中 的一般项目试行常年申报,由第一批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系统常年开 放,分两批次集中开展评审立项。
(二)多方联动支持。一是科技重大专项试行省、市县联动支持, 申报科技协同创新体时,要求市(县)财政按省财政扶持资金同等力 度给予支持。二是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一 般项目继续试行联合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8 周岁[196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 计划项目除外),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 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 协调能力。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 名单”记录。
(三)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 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一致。
(四)每人每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 1 项。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 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
(五)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超过 1 年时间尚未签订科 技计划合同的,或者是在研项目到期应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 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 3 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六)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 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 单位(含合作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八)各类科技计划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具体计划项目申报 指南有关要求。
三、项目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 省 科 技 业 务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 系 统 ”, 网 址 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 程见指南)。(备注:未开通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申报 人将邮箱、姓名、职称、手机号发至科研处邮箱:gnnukyc@163.com,科研处会 及时为您开通。以前已经开通账号的老师可以继续使用)
(二)申报截止时间。
1.基础研究计划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常年申报第一批评审 的协同创新体、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
2.自 2019 年为 11 月 26 日开始,系统对常年申报类计划再次开 放,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请申报者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前把审核通过后 的纸质《申报书》交科研处备案,一式 1 份,A4 纸双面打印。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 电话:0797-8393630/13907979113
科研处
2019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2020 年度江西省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