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19-10-25作者: 浏览量:

科研字[2019]7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高校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字〔2019〕4 号),我校 2020 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强调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和年度中心工作,坚持在“实事”中“求是”,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事实依据和理论支持。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 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学科分类系指课题研究所属学科范围。分类如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心理、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德育、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发展战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教育史,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学科填写。

三、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个人研究志趣和专长的基础上自主进行课题设计并申报。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 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两大类别。

五、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人不得同时申请 2 个以上(含 2 个)课题;尚未结题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 2020 年度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 3 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申报办法:

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分配名额 80 项。请各位申报人员在 2019 年 11月 27 日前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并将申报纸质材料交至各教学学院,经教学学院审核排序后,统一报科研处。

请各教学学院统一将审核合格并且排序好的相关材料(纸质申请书、汇总表以及电子版)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前报科研处 213 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汇总表(学院盖章和主管领导签字)一式 1 份,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 3份。匿名活页一式 5 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李弘 彭鑫源

电话 0797-8393630

科 研 处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9]71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