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 年及以前已批准立项但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二、清理要求和时间要求
1.2016 年及以前已批准立项,并办理了延期,但在已批准的延期期限内仍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不再办理延期变更手续,一律作撤项处理。撤项清理时间从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始执行。
2.今年 4 月同意办理延期变更的项目,要求在延期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不得再次办理延期手续。否则,一律作撤项处理。
3.凡作撤项处理的,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单位追回项目经费, 用于本单位其他科研项目资助。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三、有关事项
请各学院(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摸清清理对象底数,按时完成清理工作,请各位科研秘书填写项目清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9年5月29日前,并将学院(部门)清理项目名单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稿同时报送科研处213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人:李弘
电话 0797-8393630
科研处
2019年5月26日
附件:
关于清理2016年度以及以前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科研字【2019】26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