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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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51、52期)的通知(科研字【2019】27号)

来源: 日期:2019-05-28作者:kyc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51、52期)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9〕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研修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加研修学员名额及条件

1.我校本次培训人员推荐名额为4名。

2.学员应是选派年龄55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哲学社会科学类院(系)、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学科研人员参加。

二、研修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2日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51、52期)学员登记表》(附件一)交到科研处217办公室,并把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邱祥莺老师网上办公邮箱,联系电话:0797-8393610 13970795388。

四、报到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到安排

1.参加研修学员于6月24日(星期日)14:30—17:30到省委党校(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龙虎山大道1866号)学员2号楼一楼大厅报到,不得请假。当天17:30之后报到的学员直接到学员2号楼一楼前台办理报到手续。当天未报到的学员视为自动退学,不再办理报到手续,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2.研修学员报到时,应提交填好的《学员登记表》1 份(详见附件)、两寸免冠照片2张、一寸免冠照片1张,交纳伙食费110元(标准为5元/天),生活用品自带。

(二)注意事项

1.参加研修学员名单确定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也不得中途退出培训。

2.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必须统一在省委党校食宿,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

3.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需由学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请假报告。总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违者直接按退学处理,不发放结业证书,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科研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