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科协“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8】2号)

来源: 日期:2018-01-04作者:科研处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加大我省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百人远航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赣科协字[2016]155号),省委组织部、省科协2018年度继续实施“百人远航工程”,资助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人选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人才,以及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中青年人才。申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严谨求实的职业道德,大局意识强;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学风正派。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或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各自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者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有副高以上职称;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有中级以上职称。

5、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应邀在2018年或2019年赴国(境)外进行学习深造和交流,且学习交流时间应在三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

二、申报材料

1、请各申请人于201834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报送材料包括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6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个人业绩材料附件一份(需要有业绩目录清单),单独胶装成册,其中,境外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入册。

(3)《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及纸质材料一份);

(4)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电子稿一份及纸质材料一份);

如有疑问, 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彭素琴 电话 0797-8393630 18270776109

科研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8 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协字[2017]227号文件)

附件2: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

附件3: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4: 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科协“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字【2018】2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