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45、46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17-11-30作者:邱祥莺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45、46期)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7〕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研修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加研修学员名额及条件

1.我校本次培训人员推荐名额为4名。

2.学员应是哲学社会科学类教学学院教师,年龄控制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研修时间

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1月12日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于12月5日前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45、46期)学员登记表》(附件一)交到科研处,并把电子版发到邱祥莺老师网上办公邮箱,联系电话:13970795388。

四、报到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到安排

1.请参加研修班的各位学员于2017年12月24日(星期日)下午14:30—17:30到省委党校(南昌市八一大道212号)学术中心一楼报到,不得请假。当天17:30之后报到的学员,请直接到学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报到手续;当天未报到的学员将被视为自动退学,不再办理报到手续,并通报所在单位党委。

2.报到时,请提交两寸免冠照片2张、填好的《学员登记表》1份、伙食费110元(5元/天)、房卡餐卡押金100元,并自带生活用品。

(二)注意事项

1.为确保研修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参训学员名单确定上报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也不得中途退出培训。

2.研修期间,所有学员必须按规定在省委党校统一食宿,不承担原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

3.研修期间,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由学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请假报告。总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违者直接按退学处理,不发放结业证书,并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1.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45、46期)学员登记表

科 研 处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做好我校选送学员参加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第45、46期)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