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赣教研字〔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和学校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3·23”警示教育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科研环境,经研究,请各教学学院近期召开科研诚信和科研经费规范使用教育暨签署《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工作会议。
请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全体教职工完成承诺书签署,填报《赣南师范大学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两份,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其中,一份交由所属学院留存,一份报送到科研处。机关及教辅单位科研人员到本人所属学科所在学院签署。
请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承诺书于3月29日下班前交到科研处209办公室。
附件:赣南师范大学科研诚信责任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