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赣科发监字〔2023〕40号)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存量论文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标
核查目标为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形成扎实的科研作风学风。
二、核查范围
1.核查人员:全校教职工;
2.论文范围:全面检索中英文文献数据库,对本单位、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学术不端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重点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研论文逐篇对照检查,按规定如实填报《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
三、核查内容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论文核查工作,要以核查和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教育培训,严格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审核把关,严惩科研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如发现所涉及人员,自查不彻底,组织部署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不按时复核汇总上报,尤其是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教学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机关、教辅单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科研论文自查表》、《自查清理情况统计简表》、本单位自查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拟处理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一并报送至科研处209办公室,电子版《总结报告》、《自查清理情况统计简表》发送至徐莉老师的OA办公邮箱。
附件1.关于做好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赣南师范大学科研论文自查表.docx
附件3.自查清理情况统计简表.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