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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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应用研究培育计划(临床医学领域)和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0-11-06作者:kyc 浏览量:

科研字[2020]95号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应用研究培育计划(临床医学领域)和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0〕142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科技厅研究,决定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好老师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发布的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应用研究培育计划(临床医学领域)和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其他各类计划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分批发布申报通知,请及时关注科研处通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申报人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请各位项目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指南》、《2021 年江西省应用研究培育计划(临床医学领域)申报指南》、《2021 年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书的撰写和上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定向委托类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2.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基地项目除外)。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限额推荐要求

为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等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自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应用研究培育计划(临床医学领域)和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省科技厅试行限额推荐制度。我校省自然基金项目申报限50项,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限5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各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和2021年省自然基金及重点研发一般项目各学院申报数指标数(详见附件),上报学校推荐省科技厅。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全体成员、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3.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4.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5.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在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申报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指南)。 (备注:未开通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账号的老师,请申报人将邮箱、姓名、职称、手机号发至科研秘书处统一报送科研处,将会及时为您开通。以前已经开通账号的老师可以继续使用。)

(二)申报推荐时间。自2020 年 11 月 10 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位项目申报者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6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各学院,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12月5日前各学院按照申报指标数(省自然基金等额推荐、省重点研发差额推荐排序)报送科研处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

1.系统中科研处审核过的申报书1份(A4双面)

2.科研诚信承诺书 1份(需分管领导签字)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12月5日17点前按指标数将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213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今后限额申报项目,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一年度项目申报数、立项数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各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数。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李弘 彭鑫源 电话:0797-8393630

科研处

2020年11月6日

附件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docx

附件2:2021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1年江西省应用研究培育计划.docx

附件4:2021年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docx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6:2021年省自然基金及重点研发一般项目各学院申报数指标分配2021.xlsx